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江丽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解决养老保险争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11-07 15:34)    点击:801

解决养老保险争议的法律依据有哪些?

  《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》指出:企业逾期不缴,要按规定加收滞纳金。

  《劳动法》第七十二条规定: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,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
  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: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;第十三条规定: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;逾期仍不缴纳的,除补缴欠缴数额外,从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;第二十六条规定: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、滞纳金的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。

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规定: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,属于《劳动法》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,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,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:

  ()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;

  ()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;

  ()劳动者退休后,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、医疗费、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。

 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江丽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损害赔偿  刑事辩护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江丽律师,江丽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江丽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204048229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江丽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沈阳律师 | 沈阳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江丽律师主页,您是第31877位访客